鸦片战争后列强之间对在华经济利益的争夺
发布日期:2025-06-25 20:02 点击次数:132
在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中,海关税收逐渐成为列强争夺的重要经济资源。海关收入因其稳定性和增长潜力,被列强视为偿还外债的优质抵押物,而清政府则在列强的经济压力下不断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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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税收的重要性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因战败与赔款陷入财政困境。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致使传统税源急剧萎缩。1851-1864年,全国田赋实征额下降约30%;占据全国盐税40%的两淮盐区因运道阻塞,1863年税收仅达战前的30%;内地税卡遭战火破坏,1860年收入同比减少45%。与此同时,《南京条约》(1842)开放五口通商,《天津条约》(1858)将通商口岸增至16处,确立值百抽五的关税税率及2.5%子口税制度。
(《南京条约》原文)
1854年上海海关由英、美、法领事代管,1863年总理衙门正式委任赫德为总税务司建立垂直管理体系。该制度杜绝地方截留,粤海关监督管辖时年收80万两,1864年赫德管理后跃至210万两。海关审计制度使贪污案发率降至0.3%,远低于1850年代常关15%的贪污案占比。
1861年海关税收497万两,占清政府财政总收入约6000万两的8.3%。1887年《烟台条约》扩大鸦片税厘并征,海关年收入突破2000万两,占财政收入24%。1901年《辛丑条约》将常关纳入海关管理,1905年税收达3521万两,占比升至34%。
1876-1879年“丁戊奇荒”期间华北农业税减收60%,但1877年海关税收反较1875年增长9.6%。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后,海关年税收仅下降4.2%(1894年1.68亿两,1895年1.61亿两),外贸韧性支撑了税收稳定。
1860年至1894年甲午战前,清政府共举借有记录的外债43笔,债务总额经户部库平银折算为4620万两。其中以海关税收为直接抵押物的借款达32笔,累计本金3214万两。该类借款年均利率普遍在8%-10%之间,显著高于同期国际市场4%-5%的平均借贷成本。
光绪四年三月(1878年4月),左宗棠为收复新疆向汇丰银行借款159.5万两库平银。合同明确规定:“以江汉关所征洋税六成、粤海关所征洋税二成按月拨付”。其中第五条创设债权方直控机制:“各关税务司须于税款入库后三日径汇汇丰上海分行,毋须解交户部”。此条款使英国资本方获得关税优先截留权,1878-1881年间江汉关累计被汇丰直接划扣税银97.3万两。
(左宗棠西征)
汇丰银行通过西征借款实现双重套利:一方面,名义年利率10%的债务在伦敦市场以溢价15%发行债券,实际融资成本仅为8.7%;另一方面,合同规定本息以英镑结算(每两库平银兑10先令),1881年还款时因白银贬值每两仅兑9.2先令,致清政府多支付13.4万两。此模式推广至同期关税抵押借款,使3214万两借款实际本息支出达4877万两。
总税务司赫德于1877年发布通令,强制要求各关税务司执行借款合同截留条款。此制度导致1878年粤海关监督祥麟上奏指控“税务司擅截税银,致京饷缺额二十万”。至1894年,海关税收的51.7%被固定用于抵偿外债,户部对关税的调度能力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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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强争着借钱
1890年代列强在华利益冲突激化,原有以英国为主导的抵押借款体系被打破。1894年7月,清政府为筹措甲午军费向汇丰银行洽借库平银1000万两。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在致外交大臣金伯利的急电中要求以中国全部海关税收为唯一抵押品。此方案遭俄法联合阻击,俄国财政大臣维特训令驻华公使喀西尼 “以最强烈措辞反对英国独占借款”,法国外交部同步照会清政府“若接受英国条件,法军将立即占领澎湖”。迫于压力,清政府于8月16日宣布取消借款。
作为反制,汇丰银行于1894年11月强行推出缩减版借款合同。合同第二款首次突破关税抵押范畴:“除江海关洋税外,另以苏州货厘、松沪货厘岁入银50万两补充担保”。为确保掌控,赫德发布通令:“苏州、松沪厘局须按月将税收解付汇丰上海分行,由海关派遣洋员监督收缴”。
俄国、法国等国不甘心英国的垄断,纷纷加入争夺借款权的行列。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三月,俄国财政大臣维特联合法国六家金融机构组成财团,以协助清政府赎回辽东半岛为条件,要求垄断对华借款权。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于四月初三日向总理衙门递交最后通牒式照会,声称“若向英国借款,俄国将撤回对日干涉行动”。清政府被迫于四月十七日签订《四厘借款合同》,英国自1861年以来对中国外债的垄断被打破。签约当日伦敦外汇市场1金法郎含金量0.2903克,1海关两含金量37.8克,据此折算4亿金法郎本金实际合库平银9896万两。
合同规定年利率4%,偿还期36年,但采用复利计算方式导致本息总额高达2.15亿两。第六款要求以海关全部税收为抵押,并创设偿债基金制度:清政府须将年关税的35.8%(按1895年实收950万两计为340万两)存入华俄道胜银行专户。
(华俄道胜银行旧址)
合同附件赋予俄国实质性控制权:第一项,人事干预权规定“俄国政府有权推荐俄籍人士担任各口岸税务司";第二项,账目稽查权授予俄籍专员"随时调阅海关原始税册、簿记之权限”;第三项,资金截留权明确“若中方延迟付款,道胜银行可直接从关税账户划扣款项”。总税务司赫德在给英国财政部的密函中承认:“俄国通过此项借款,一举获取海关监督实权”。
光绪二十一年(1895)江海关税收被率先控制,该关年度税收782万两中有280万两划入道胜专户。为保障偿债,户部被迫削减京师衙署经费23%。俄籍关员数量从签约前的3人激增至年末的17人,烟台关、牛庄关税务司职位被俄方接管。
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急电外交大臣沙士伯理,联合德国于1896年3月23日迫使清政府签订《英德借款合同》。该借款本金1600万英镑(折合库平银9762万两,按1镑兑6.1两汇率),年息5%,期限36年。合同第五款以更严苛方式强化债权控制:除指定以苏州、淞沪、九江、浙东、宜昌、鄂岸、皖岸七处海关税收为抵押外,增订“借款未清偿前,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须永远聘用英国人”条款。该条款直接针对俄法借款中的俄国渗透意图,确保英国对海关人事权的掌控。
两项借款的实际偿付成本远超名义本金。俄法借款因采用复利计息(未付利息滚入本金),实际偿还本息总额达2.15亿两,为本金的217%;英德借款虽名义利率较低,但强制以黄金结算,受金银比价波动影响,清政府实际多偿付23.8%。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两项借款年偿额增至1230万两,占当年海关税收6870万两的61.3%。
抵押范围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续借款中急剧扩大,是年,清政府与英德财团签订《续借英德洋款合同》。合同第二款规定三项抵押品:第一,将距通商囗岸五十里内的十二处常关(包括粤海、福州、九江等)移交海关管辖,其年征税银300万两;第二,指定长江七省(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河南)盐厘作价库平银500万两补充担保;第三,各抵押厘局须由海关派遣洋员监督,厘金直接解缴汇丰银行。此为清政府首次将非关税财源纳入外债担保体系,两江总督刘坤一在签约前奏称:“盐厘乃江南命脉,若允抵押则膏腴尽失”。
户部上疏显示抵押造成的财政缺囗:“原解部库之江苏盐厘岁缺182万两、湖北97万两、四川85万两、河南63万两,计共骤减京饷470万两”。实际操作中抵押比例远超合同,光绪二十五年(1899)长江盐厘实征743万两中55.4%(411万两)被汇丰银行划扣,导致湖北省因盐厘短绌被迫向商民加征“抵补盐厘捐”每年32万两。
俄法财团紧随其后,俄国驻华公使巴布罗福于1898年3月照会总理衙门,要求“给予俄国同等抵押权利”。在俄国压力下,清政府被迫签订《卢汉铁路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其中附件四规定:“以河南货厘年征银82万两、山西货厘年征银78万两为借款抵押”。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全国主要税源中海关税收61.3%用于外债、常关税收100%归海关管辖、盐厘/货厘抵押比例达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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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强的进一步控制
1898年9月30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正式向英、俄、德、法、日、意六国发出外交照会,提出针对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在承认各国现有势力范围前提下,要求在各势力范围内实施统一关税标准,即对所有国家货物按《天津条约》重申的值百抽五(5%)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美国提出此政策的背景是其1898年对华贸易逆差达4300万美元,亟需通过打破贸易壁垒扩大工业品倾销市场。政策文本明确禁止“在铁路运费、港口设施方面歧视他国货物”。
各主要列强在1899年12月至1900年3月期间作出差异化回应。英国政府于1899年12月22日复照有条件接受,限定该政策“仅适用于中国存在条约口岸之区域”,实质将长江流域纳入适用范围——该区域占1900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1%。
俄国在1900年1月3日答复中仅承诺“在旅顺、大连租借地海关实施5%关税”,但拒绝在东北铁路附属地执行。德、法、日、意四国在复照中虽表示原则接受,但均附加保留铁路运价自主权条款。1900年10月16日英德签订补充协定,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展至“中国全境领土”,意味着该政策取得国际法效力。
该政策实施导致清政府关税主权严重受损。1902年中英商约谈判期间,清政府提出将进口税率提高至7.5%的方案,遭英国政府援引“门户开放原则”。1898年海关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28.7%,至1904年降至21.8%。1903年大连海关实施5%均一税率后,俄国商人将东北大豆以免税方式经朝鲜转口,再以“朝鲜产”名义销往欧洲,1903-1907年间造成清政府年均损失大豆出口税45万两。
“门户开放”政策加剧列强对海关控制权的争夺。1901年《辛丑条约》第六款规定海关税收优先偿付赔款,导致1902年76.1%的关税收入被用于支付外债。俄国在1902年《东三省关税协定》中迫使清政府同意“经中东铁路运输货物减税三分之一”,相当于变相截留关税。日本在1905年接收南满铁路后,1906年由关东都督府强制命令大连海关税收存入日本正金银行。这种争夺导致海关行政管理权分裂,1908年海关高层职员中英籍62.1%、俄籍18.7%、日籍11.3%。
(中东铁路)
1896年3月,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向总理衙门提交《邮政开办章程》,明确提出将全国邮政纳入海关管理体系。全国邮政借鉴海关垂直管理模式实行邮务中央集权,可取缔民信局割据局面,预计每年新增财政收入逾200万两白银。该建议于光绪二十二年三月获清廷批准,《大清邮政官局章程》正式颁行,规定各省邮局由海关税务司直接管理,资费标准强制采用赫德制定的《邮政资费表》。
(民信局)
改革实施后,浙江民信局集体抵制官邮注册制度,拒绝缴纳每封信件1分银的注册费,导致省内70%的民间信函业务脱离监管。央地收益分配失衡加剧矛盾, 1905年全国邮政总收入86.3万两白银中,通商口岸海关邮局独占78%,而内地州县自办邮政网点亏损率高达60%以上。其根源在于《大清邮政章程》第十二条规定“各府州县所收邮资,七成解缴总税务司署”的强制性条款,直接剥夺地方留存收益。
邮政网络成为列强经济渗透新渠道。1903年《通邮汇兑章程》授权汇丰银行独家经营邮政汇票业务,该行于1905年对单笔低于1银元的小额汇款收取15%手续费,当年从农民手中攫取收益达23万两。商品流通领域同步被控制,1900年英商和记洋行通过邮政代办所推行“邮购图册”,促使华北农户购买洋货。山东济宁传统手工业因此衰败,1906年当地土布产量较1900年下降57%。
至1908年,大清邮政年收入仅143.7万两,不足赫德当年预测200万两的71.85%。根本原因除央地冲突外,更在于运营成本失控,1908年邮政总支出188.2万两中,外籍职员薪资占比达48%。同时民信局加入竞争,1909民信局仍占全国信函总量61%,因官邮资费较民间平均高42%。赫德在1907年承认改革失败,“欲使邮政遍利穷乡,非再二十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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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运的争夺
随着列强对中国经济利益的争夺加剧,英国人将目光投向了中国的内河航运。1898年6月,中英两国签订《内港行船章程》,该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内河行之中外轮船,均由总税务司一体管辖”。清政府迫于英舰在长江示威的压力被迫接受,户部尚书敬信在五月初二日奏折中坦言“为保和局暂允所请,江海利权尽失”,总税务司赫德随即强制所有船只向海关申领特制船牌。
长江流域传统厘卡惨遭架空,1899年两江辖区常关厘金较光绪1897年下降41.7%。华洋税费区别对待,英商怡和轮船在汉口至宜昌段每吨货物仅纳关税0.3两,而华商需缴0.9两厘金,走私规模因此激增,1899年重庆海关查获未报关洋货价值19.3万两,较章程实施前骤增340%。张之洞警告:“若允洋轮入湘鄂,两湖岁厘必失百万两之巨”, 1902年湖北厘金实收仅及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53.8%。
总税务司借此扩张行政管辖权,1898-1902年间在长江、珠江等水系增设41处海关分卡。其次,推行华洋联合执法制度,1900年《宜昌关华洋巡船协作规程》要求“地方水师受税务司节制”,湖南岳州关1901年裁撤24处传统厘卡改隶海关。最后,航运监控强化导致外轮垄断,1902年长江外轮增至213艘/6.7万吨载重,1897年增长62.1%,同期华轮减少18.3%。英国太古洋行借此控制湘江航运,1903年其长沙至汉口货运量占比达79%。
内河航权沦丧引发深度危机,税制体系遭殖民化重构,《辛丑条约》将海关管辖权扩至口岸五十里内常关,致全国常关数量从1897年的547处缩减至1902年的398处;民族航运业崩溃,招商局1902年内河利润较1897年下降84%,被迫退出长江支流航线。英驻汉口领事密报称:“飘扬米字旗的拖船正将不列颠势力楔入中国腹地”。